“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并且形成了非法集资早发现、早处置的良好局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4月25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相关负责人在央行、公安部等14个部委参加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披露。
形势依旧严峻
相较2015年,在各部门加大力度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背景下,2016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
记者了解到,去年处非办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共摸排各类机构62万家,发现并处置风险线索1.1万条,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
不过,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当天会议透露,2016年,公安机关共立案1万余起、涉案金额近1400亿元,而且大要案件高发。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此类案件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挤压,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化解处置压力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非法集资裹上了互联网的外衣,以“互联网金融”的新身份进行欺诈活动,风险的层级扩张更快、传染性更强,同时,防范打击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备受社会各界所关注的“e租宝”一案仍处于公诉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安徽钰城控股集团、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和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2015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对安徽钰城控股集团、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截至2016年12月23日,“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通过身份审核,集资未兑付资金涉及380亿余元。
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此前,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处置非法集资面临一些困境,比如尚未确定法定授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又如,非法集资相关人的法律责任需要明确,包括非法集资的发起人、协助人和参与人。
为尽早将非法集资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并明晰监管权责,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条例》送审稿已征求地方和部门意见,法制办会同银监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查处权力,可以解决此前存在的地方人民政府有责无权、依据不足、手段缺乏等突出问题,使非法集资法律界定明晰化、职责分工法定化、查处主体特定化,实现对非法集资全链条、穿透式综合治理。
另外,针对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化,去年拉开帷幕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P2P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增速回落,整体风险水平逐步下降。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经过前期野蛮增长存量风险积累较大,非法自融、设立资金池、非法挪用资金等违规经营问题突出,P2P网络借贷领域风险化解尚需时日。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指出,2017年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处非办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依法打击、分类处置,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坚持主动作为、打早化小,有序有力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重点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积极稳妥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检测预警力度,并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