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部署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
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要深化银行业治理体系改革。改进绩效考评,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进子公司制、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制改革,完善业务治理体系;加强集团并表全面风险管理,强化集团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机构监督责任,完善风险治理体系;巩固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建设,强化服务和救助功能,完善行业治理体系。
进一步支持上海自贸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银行业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一方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另一方面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银监会强调,2014年要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一是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审慎稳妥地缓释平台贷款风险。二是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高度关注重点企业,继续强化“名单制”管理,防范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可能产生的风险传染。三是防化产能过剩风险,通过产能整合重组、技术改造,促进生产资源有效利用,盘活沉淀在过剩产能上的信贷资产,减少风险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