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 注册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 热烈欢迎遵义市红花岗区鑫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8年9月21日)
  • 遵义市汇川区启航小额贷款公司 (2017年4月20日)
  • 热烈欢迎遵义市汇川区启航小额贷款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7年4月20日)
  • 热烈欢迎余庆鑫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6年12月2日)
  • 热烈欢迎贵州智博利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6年3月30日)
  • 热烈欢迎遵义市红花岗区兴汇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加入协会! (2015年9月7日)
  • 欢迎贵州省桐梓县国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4年12月30日)
  • 欢迎遵义市红花岗区众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加入本协会! (2014年12月29日)
  • 您的位置:遵义市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协会 > 行业动态 > 正文

    银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2014年1月13日

    银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文
    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近期,一些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经营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频发,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近日,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
       《通知》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强化对本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健全法规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加快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目前,我国对担保行业的监管限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没有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设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成立。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将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净化担保市场环境,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

    0851-2821259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