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金融机构贴现转贴现利息收入
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印发了《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明确,执行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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