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监管走向法制化方向
2月14日,温州市金融办公布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3月1日,管理条例和细则也将正式实施。那么这将给温州活跃的民间融资带来哪些长远影响?
业界人士分析,条例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明确民间融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和辖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并创新设立了民间借贷强制备案制度,而且符合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还可以办理公证。这不仅能够督促借贷双方更好地履行借贷合同,还有利于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民间借贷金额、活跃度和流向进行动态掌握,及时防范和隔离风险,同时有助于防范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案件发生。
“民间借贷在监管和法律上一直都是空白,没有专门的规则和制度。因为金融监管比较特殊,地方的权限较弱,但近些年地方对金融的重视程度和监管都在加强。”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振涛告诉记者,比如地方金融办的纷纷成立以及温州、泉州等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而增加的地方监管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地方的一些非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