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走上台面”重在引导
目前由政府层面推动的民间资本阳光化大致以“民间信贷服务中心”和“民间金融街”为代表,这两种形式均已在全国一些地方出现。以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为例,去年12月,福建泉州下辖晋江市建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今年4月,黑龙江省首家民间信贷服务中心落户肇源县;今年3月温州出台的《民间金融管理条例》则明确建立大额民间借贷“强制登记”制度。这些登记制度的初衷就是为民间借贷双方的直接交易提供登记、备案、中介撮合、融资对接等综合服务。
除了政府主导,还有一种由协会带领推动的“第三方模式”。这种模式已在四川成都推行,由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民间融资与担保分会所倡导。该模式中,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引入借贷双方,提供担保服务。中介服务机构为资金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并撮合双方需求达成交易。同时,第三方担保公司为融资方提供担保,可以为民间借贷设置一道“防火墙”。中介机构不吸储、不放贷、不经手客户资金,仅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双方牵线搭桥,收取居间服务费。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对该模式的评价是:“在行业协会的带领下”,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打造了一个民间金融市场,集约化程度和专业性都非常强。
自律与风控必不可少
民间金融“阳光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正规操作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化的民间借贷弥补银行贷款不足,盘活中小微企业;增加局面财产性收入,让老百姓的闲钱在流动中增值。然而,无论是哪种模式,信用是这个行业的生命,如果运作不规范,再好的模式也是空谈,毕竟天使与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规范经营、风险可控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保证。“当民间借贷市场逐入深水区,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只要我们控制住了风险,民间金融就会得到政府的支持,才会可持续发展”。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经过备案之后,他们所从事的业务就能接受监管。在监管之下,他们的身份也将获得认可,所从事的业务也能得到保护。针对行业风控问题,有“三条红线”不能碰触,即理财中介机构不碰资金;利息一定不能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一定不做虚假宣传,这在行业内已成共识。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强行业自律与风险控制,上述协会于去年8月出台《关于规范投融资理财会员机构民间融资中介服务的指导意见》,从协会自律层面强调行业规范与安全的问题,这是全国首份规范民间投融资理财行业的指导文件。与此同时,针对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民间借贷风险高发情况,该协会还组织了民间投融资理财机构进步深入,民间金融行业必将面临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