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脱贫“示范田”
中央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10月11日在贵州省锦屏县召开。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会上表示,定点扶贫县区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责任田”,帮扶单位一方面自身要主动作为,耕种好这块“责任田”;另一方面,更要发挥作为金融单位的优势和特长,突出“用金融的手段干好扶贫工作”的特色,让定点帮扶的“责任田”在脱贫攻坚中体现金融的特点、打上金融的烙印、彰显金融的价值,成为“金融政策落地、金融普惠实现、信用价值彰显、风险防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脱贫“示范田”。
一是成为“金融政策落地”的“示范田”。近几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精准扶贫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金融政策和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内在脱贫动力。刘国强表示,金融单位要统筹运用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综合运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企业IPO“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审过即挂”以及发行扶贫票据、社会效应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和工具,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提高贫困地区农业风险保险水平,推动运用好扶贫小额保险、农房保险等保险政策,有效衔接财政、产业等各项政策,实现金融政策在扶贫地区的有效落地,发挥“1+1>2”的政策协同效果。
二是成为“金融普惠实现”的“示范田”。刘国强强调,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加强贫困地区的公共金融服务供给,打通金融扶贫的“最后一公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整合银、证、保各方资源,健全金融功能,推出“信贷+”“支付+”“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的可获得性,为帮扶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便利。要补齐帮扶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改善支付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普遍提升贫困群众的金融素养,实现“让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按需获得贷款,让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群众获得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增强贫困群众运用金融发展自身能力”。
三是成为“信用价值彰显”的“示范田”。信用是经济和金融的灵魂,在扶贫工作中,信用还是连接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重要桥梁。刘国强表示,要破解贫困户没有信用等级、没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和抵押,导致银行不愿放贷、贫困户贷不到款的局面,大力推动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贷增长与信用体系建设良性互动,让信用红利持续释放,让金融生态持续改善,让帮扶群众真正享受到信用带来的实惠和价值,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各金融单位要协助地方政府,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帮扶地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信用文化、信用知识宣传,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培育诚实守信文明风尚,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良好氛围,让每个人都体会到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创造价值。
四是成为“风险防控有效”的“示范田”。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是实现高质量脱贫的必然要求。金融机构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更要处理好履行社会责任与防控风险的关系。刘国强提到,各金融单位要坚持金融支持和风险防范两手抓,在增加金融资源投入的同时,高度关注扶贫领域潜在金融风险,充分运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能力,推动地方政府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比例,打消金融机构对贷款质量的担忧,增强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