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评论之二
改革开放40年来,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一直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适应开放的正向循环里,中国经济社会在方方面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在此过程中,金融业也在不断的对外开放中迎接全球挑战,几经历练,不断走向成熟。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个外资银行代表处,正式拉开了新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大幕。随后,从特区到沿海再到全国,从开放外资银行的外币业务到开放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从服务外资企业和外国居民到服务中国本地企业和居民;从开放批发业务到开放公众零售业务;从开放传统的银行业务到开放金融市场业务和金融衍生业务;从开放金融业务到开放对中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从开放代理境外投资到代理境内在国际市场进行投资;从开放经常账户到不断开放资本账户;从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金融创新试验区,到将试验区、创新区所取得的经验加以复制,推广到更广阔的领域……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深化,在探索实践中审慎推进。
近年来,世界经济深刻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受到冲击,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很多,风险挑战加剧。在此背景之下,中国金融业开放的进程并未停滞。进入2018年以来,决策层多次作出深化对外开放的郑重承诺,多项金融业开放举措集中落地。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重申,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再度强调,“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历史大势必将浩荡前行”。
当前,中国郑重承诺的几项金融开放措施已经落地。例如,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中资银行金融机构股权比例的特别限制;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理财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且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资投资者直接投资人身保险公司,其股权比例可以提高到51%。这些举措全方位提升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
诚然,金融业开放过程中不乏“暗滩”与“礁石”,在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风险”是绕不开的话题。但是,如果因为可能的风险而搁置开放进程,无异于因噎废食。正如央行行长易纲在《50人的二十年》一书中撰文所言,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证明,越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越容易累积风险。扩大开放将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加健康的发展。
因此,要继续推动全方位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尽快推出“沪伦通”;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产品;进一步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快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制度环境;稳妥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稳步扩大资本账户可兑换……
在稳步推进上述开放措施的同时,还要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结合,建立健全与金融业开放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和金融基础设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一个开放、多元、交叉的金融体系之下,金融风险的跨境、跨业、跨市场传递就会更加突出,因此,加强系统重要性和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的综合监管,加强境内业务和跨境业务的监管,加强正规银行业务和影子银行的监管,加强跨领域、跨境的监管政策协调,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等一系列监管强化举措也势在必行。
40年渐进开放路,新时代砥砺再出发。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的路上会有曲折,但有序开放是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金融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升竞争力的最佳实践。未来,中国仍将通过透明、公平、有效的监管更好地促进金融业开放,以不断深化的金融业开放促进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以更高水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