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3月23日召开的“2019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始终坚持开放合作共赢,下一步,要把金融改革开放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我国发展战略,研究新的开放措施。他同时透露,银保监会正在研究新一轮开放措施。
这些措施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主要是数量性的限制,包括规模、年限、股东类型、持股比例等。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取消或放宽这些条件,吸引具有专业特色和优质的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基于外资金融机构的优势和风险控制能力,继续放宽外资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外资机构增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之更加多元化和多样化。此外,也会让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创新试点的领域,充分激发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市场活力。
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缩减和优化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前提下,简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让外资机构集中更多的金融资源在中国发展。
四是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不断改善外资经营环境。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外资机构的特点和风险,不断建设更具兼容性、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管体系,为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营造更加公平和开放的环境。
王兆星表示,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开放从未止步。目前,已有41家外资银行法人、115家外资银行分行、154家银行代表处、57家外资法人保险机构、14家外资保险中介、138家外资保险代表机构落户中国。
同时,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一,保险保费收入排在全球第二位,是全球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市场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本着开放原则,2018年,银保监会已经发布了15条新的开放措施,包括取消、放宽外资持股比例,放宽外资机构准入条件,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等,这些措施也得到了全面落实。
针对外界非常关心的风险问题,王兆星强调,开放并不一定会造成新的金融风险或金融不稳定。中国要实现金融、经济稳定以及长期的经济发展,有几个重要的前提,例如,必须成功实现经济和金融改革,经济发展模式由投资、出口转向内需、消费来推动,选择和执行正确的经济金融政策特别是周期性政策,另外,也要确保控制杠杆率。
“我们必须能够管理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并且使得房地产当中的泡沫不会影响金融业。”王兆星补充说道,房地产行业可能会对金融业造成很多不稳定风险。
而对银行和保险机构自身来说,建立和执行好的公司治理非常重要。外部则需要健全的法律框架以及生态环境、市场。
此外,王兆星也特别提到,应更新并改善金融衍生品相关机构监管,及时、有效减少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因为这些风险很有可能会带来系统性风险,所以,对于银行和保险的监管机构,我们必须能覆盖到金融市场风险的方方面面。”王兆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