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8月6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9月1日起施行。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规定》的公布实施有助于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和P2P网贷行业实现依法合规发展,并为小微企业、个人客户提供更有保障的普惠金融服务,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民间借贷依法有序发展
长期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活动较为活跃,但是许多涉及民间借贷活动的事项缺少法律规范,致使民间借贷出现各种纠纷,并导致局部地区出现群体性事件。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排名第二位的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并公布上述《规定》,其可视为依法规范我国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其影响和意义可谓非凡。
“此次民间借贷规定的出台,对民间企业形成重大利好,说明正常的企业间资金拆借从此可以公开进行。换句话说,就是最高法司法解释对企业间民间借贷给予有条件的认可。”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向记者表示。
此次《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含义,从法律角度上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贷行为予以肯定。这意味着,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借贷,即投资和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受法规保护的。”懒投资总裁陈裕殷表示。
融360理财师表示,此前民间借贷一直是存在于民间的一种融资信用形式,官方并没有对其进行合法化规定。现在,《规定》给予民间借贷明确定义,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业内专家认为,《规定》的公布实施,将对民间借贷市场起到疏堵并举、正确引导及依法规范的重要作用。今后,民间借贷行为合法化后,将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有条件的融资,开辟一条正常的企业间融资渠道,有利于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普惠金融的开展,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P2P网贷行业合规发展
“《规定》与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互配合与补充,对P2P平台进行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有利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翼龙贷创始人、董事长王思聪向记者表示。
按照《规定》的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围绕《规定》中的媒介服务和担保责任,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人士进行了解读。
王思聪表示:“P2P平台提供的媒介服务,正是《指导意见》中所说的撮合服务。P2P平台的本质其实就是信息媒介,提供撮合服务。”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网贷平台要严守信息中介的定位,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但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担保。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此次《规定》不仅进一步保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平台的“去担保化”也进行了推进,很多平台考虑到风险问题,未来将不得不在产品以及宣传口径等方面进行调整。同时,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明确,避免了很多中小平台夸大宣传、恶性竞争现象,有利于树立投资者正确的投资理念,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
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王思聪表示,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化24%,表面上看貌似减少了投资人收益,但实际上,现在投资人对高收益率已经不似从前般热衷,而是更看重平台、产品的安全和稳定。所以,对借贷利率进行规定,既消除了部分市场中出现的泡沫,加速了P2P平台的洗牌,又促使市场竞争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最终保障的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利益。
业内专家表示,《规定》中有许多条款,对于民间借贷的主体、合同、担保、纠纷的诉讼及审理等重要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这不仅促使民间借贷和网贷平台更加依法规范和严格自律发展,而且在保护投资人、借款人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切实的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