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分别与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等5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启动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工作;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全省各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保费补贴和超赔风险补偿。
黑龙江:大学生创业担保平台实行无抵押纯信用放贷
为解决大学生创业群体可能遇到的资金问题,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面向大学生创业群体开展无抵押、纯信用操作模式的小额担保基金业务。截至去年底,已累计发放贷款2000万元。
黑龙江省于去年8月投入2亿元资金,成立了这个大学生创业担保平台。平台已经与黑龙江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创贷保”“莘业保”“青贷保”等专门服务于大学生创业的金融产品,建立了服务联动和风险共担机制,力求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融资担保服务。
为给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好的条件,黑龙江省每年还将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用于支持在校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辟建孵化基地。
天津升级风险补偿机制帮扶小微企业融资
天津1月印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关补充措施》,打造风险补偿机制的“升级版”,对部分领域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推广“银税互动”机制等等。
补充措施中提到,“为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金融机构向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贷款本金损失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对各合作金融机构向涉农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贷款本金损失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
此外,天津还推广利用“银税互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依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开发金融创新产品。具体内容包括:“将按营业税与增值税纳税合计额给予4倍以上的信用贷款支持并循环授信;按所得税纳税额给予6倍以上的信用贷款支持并循环授信;单户信用贷款不低于50万元。”
重庆“五管齐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重庆市相关职能部门及机构多措并举,出台政策,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有效工作路径,使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开始逐一得到破解。
一是建立了全市中小微企业转贷机制。制定《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转贷应急资金规模5亿元,首期到位资金1.5亿元。
二是完善小型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将原市级1亿元的微型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扩大到小型企业,鼓励银行为小型企业贷款,对发生的风险提供补偿。
三是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奖励办法》,奖励32家挂牌企业500万元,累计挂牌企业277家,实现股权融资5.4亿元。
四是联合银行和基金证券公司为83家企业实现融资10.3亿元,为6家民营企业利用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实现融资111.7亿元。
五是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在2%以下的36户补贴专项资金2988万元。
重庆建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 首批签约5家银行
1月,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分别与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等5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启动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工作。
重庆推出的转贷应急机制是在当前流动性紧张的背景下,帮助中小微企业化解续贷难等问题的一种金融创新。 所谓“转贷”,实质是通过政府出资建转贷资金,企业通过转贷平台自行申请,合作银行通过对企业的审核,确认是否予以续贷和使用转贷资金,帮助企业在当前流动性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贷款。
重庆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非常明确。企业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3个工作日内的,按实际使用时间和每天0.2‰计算收取资金使用费;超过3工作日的,余下时间按实际超出时间和每天0.4‰计算收取资金使用费。若5个工作日还不能完成续贷的相关手续,合作银行应将转入的该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无条件退回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账户,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经初步测算,若建立5亿元转贷资金全年可为企业实现转贷资金支持252亿元,占2015年1-11月重庆新增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62%。目前第一期1.5亿元财政资金已经到位,未来将视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增减。
对于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重庆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申请使用。使用程序主要有3个环节:一是企业申请。目前,在首批启动的5家银行中有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可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二是银行审核。企业将申报表交由合作银行进行审核;三是资金管理平台核查。资金管理平台核查确认后,予以转贷支持。
河南省出台政策 鼓励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1月,河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围绕鼓励大众创业、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壮大担保机构、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推进信息化应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等15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意见》的提出,对在新三板挂牌、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革的中小微企业,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补助,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奖励、补助机制。同时还探索设立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参股方式开展运作,主要用于引导各地政府、创业投资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资金用于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此外,今后河南省还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创业兴业典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和弘扬创业精神,大力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不断推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发展局面。
甘肃小微企业可网上申请贷款
1月,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网升级改版暨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开通仪式正式举行。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只需轻点鼠标,就可在网上直接申请贷款。
自即日起,全省工商系统和甘肃银行各营业网点,将不再受理小微企业书面贷款申请。
重庆:小贷公司贷款风险实行异常波动预警
1月,重庆市金融办出台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其中提出,要强化外部监管,监管部门对贷款风险实行异常波动预警,并开展适度现场检查。
此外,“分类指引”明确了管理新思路,即以评估贷款减值为主加强对实质性风险的评估和管控。另实行差别化评估,对大额贷款风险进行逐笔认定,对小额贷款风险进行批量认定。同时强调突出内部管理,要求小贷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审核机制,实行贷款风险评估结果责任制。
甘肃推动40户左右中小企业今年在新三板上市
甘肃省政府于2015年11月2日制定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1月7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信委主任汪海洲向媒体介绍《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有关情况。甘肃省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借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特别是启动实施甘肃省中小企业新三板百家上市工程,今年将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步伐,力争推动40户左右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上市。
人才是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甘肃省将重点针对16个发展重点和突破方向需求,协调省内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强化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开展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制度和远程工作机制试点。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在推动全省制造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效益显著、社会贡献大的企业或企业主要领导,每5年表彰一次,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有关条件和考核结果,分别实施任期奖励、专项奖励、股票期权、科技成果入股、专利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也可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制造业企业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科研平台共享、职称晋升、科研补贴、兼职兼薪、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出国签证、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和便利服务。
福建省小微企业挂牌交易最高补助30万元
福建省将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去年起完成的符合条件的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境外中概股回归
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类别和战略定位,分类推动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上市;积极推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向创业板转板;创新股权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对于拓展国际化发展空间的企业,推动到合适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每年筛选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有上市意向的企业作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育和辅导,并进行动态管理。加快研究中概股回归路径和支持政策,引导境外中概股通过在A股直接上市、分拆上市融资等方式,有序回归境内市场,提升企业市场估值。
鼓励传统国企并购高科技企业
在并购重组方面,《意见》提出对处于成熟期、现金流充裕的公司,通过股权、产权或债权融资等方式开展并购重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主业萎靡、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通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脱胎换骨式并购重组,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支持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做大做强,分类激活一批业绩较好、业绩一般和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和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积极筛选储备一批科技含量高但缺乏一定流动性的上下游企业,作为传统行业国有上市公司的并购标的,通过“借壳”或“买壳”尽快进入资本市场。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进各种所有制经济,推动一批国有企业加快上市进入资本市场。
引导台资企业股权融资
《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直通对接机制,鼓励上市后备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有条件的非上市公司,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赋予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职能,鼓励省内各类企业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等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创柜板,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柜板挂牌展示;加快设立众筹平台,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众筹产品;开展林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要素产品交易。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立专业服务中小台企的股权交易场所,引导各类台资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探索和争取与台湾兴柜建立“闽台通”机制。
《意见》明确,争取尽快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闽港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争取省内证券、期货、基金类法人机构交叉持牌;支持省内法人证券期货机构通过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及相互参股等方式,实现多元化经营和差异化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在境外发行低成本的点心债、宝岛债等。
福建省还将根据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创业创新天使基金、转型升级并购基金、企业技术改造建设基金等。
山东安排专项资金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
为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1月,山东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联合出台《山东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全省各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保费补贴和超赔风险补偿。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在申请流动性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按照保费总额30%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生的赔偿损失超过150%的部分,按照50%的标准给予风险补偿,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