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力争2016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市、县担保机构全覆盖,力争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2%以下,代偿率控制在3%以下。
该方案明确,省级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以参股的形式支持财力薄弱的贫困县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2016年,省级安排10亿元,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用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风险救助等。
该方案明确,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担保客户给予利率优惠,合理延长贷款宽限期,适度提高对“三农”、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推动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按照不同对象、产品,实行差别化的政银担风险分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