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期待政策再发力
来源:金融时报 2016年4月26日
近日,人行沈阳分行对辽宁省内119家具有代表性的小贷公司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融资困难增多等因素影响,小贷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较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金融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有限,亟需在政策和监管上予以关注和扶持。
自2008年国家试点小贷公司以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这类民间借贷机构呈现飞速发展态势。以辽宁为例,截至2015年末,辽宁省共有小贷公司597家,注册资本金396.2亿元,从业人员6014人,规模居全国第二位。作为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补充,小贷公司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有效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市场供求紧张的局面。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钢铁、煤炭、化工、装备制造等重工业为基础的辽宁经济景气度下降,行业不景气加上过高的融资成本,造成企业贷款意愿不强,而小贷公司出于风险考虑,有意回避风险较大行业,再加上同业激烈竞争及非正规民间金融的大量涌现,加剧了小贷公司客户流失速度。
融资渠道不畅、杠杆低、资金成本高严重制约小贷公司发展。根据现行政策,小贷公司只能从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因此小贷公司只有在资本金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从银行融入资金。调查显示,2015年辽宁小贷公司实收资本384亿元,从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拆入4亿元,仅占全部可贷资金的1%。从资金成本来看,普遍高于一般企业贷款利率。
从贷款投向看,虽然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但贷款增量、增速不断下降,对“三农”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有限。调查显示,从2014年开始,辽宁小贷公司经营风险开始显现,贷款展期、续期情况普遍,部分公司展期贷款高达90%。截至2015年9月,辽宁已有152家小贷公司出现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达10.7%,比2014年同期增加3.1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若要促进小贷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需从政策和监管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方面要在政策制定上,适当放宽对其融资比例的限制,并根据“支农”、“支小”程度给予税收、资金等方面的奖励政策,引导信贷投放更加合理有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民间借贷的打击力度,同时完善民间融资统计系统,及时了解贷款投向、利率等方面信息,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从监管手段上看,有关部门还应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完善并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数据变化超出合理范围或者超过监管规定的给予密切关注,促使小贷公司经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此外,还要加快推动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与金融机构在查询客户资信状况上信息共享,从而降低贷款风险和审查成本。针对部分小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退出意愿强烈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一套完整详尽的银行业退出法规供小贷公司参照,因此急需制定符合小贷公司经营特点的退出制度。